廣州鐵路公安局大屏控制工作站/液晶顯示器/筆記本電腦/交換機采購項目(GDC-20111124102100001)網(wǎng)上競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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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 www.zycg.gov.cn |
成交單位: |
廣東創(chuàng)恒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1-11-30 10:49:08 |
項目名稱: |
廣州鐵路公安局大屏控制工作站/液晶顯示器/筆記本電腦/交換機采購項目 |
項目編號: |
GDC-20111124102100001 |
查看采購公告: |
查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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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日期: |
2011-11-24 13:40:35 |
送貨地點: |
廣州市中山一路151號 |
截止日期: |
2011-11-29 13:40:35 |
到貨時間: |
采購結(jié)果公告后 3 天 |
采購人: |
廣州鐵路公安局 |
成交供應商: |
廣東創(chuàng)恒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人: |
陳生忠 |
聯(lián)系人: |
劉輝 |
聯(lián)系電話: |
020-61327838 |
聯(lián)系電話: |
020-38102374 |
電子郵件: |
csz2190@163.com |
電子郵件: |
liuhui2927@yahoo.com.cn |
紀檢監(jiān)察電話: |
020-61323428 |
資質(zhì)要求: |
1、本次競價限有本地銷售能力和本地售后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參與。 2、報價時“規(guī)格型號”中填寫產(chǎn)品全稱,“備注信息”中填寫主要參數(shù)配置及品牌型號。 3、正規(guī)渠道供貨,提供原廠授權(quán)銷售證明,保證技術(shù)資料和配件齊全。 4、供方免費負責上門安裝、調(diào)試,供方提供需方現(xiàn)場免費技術(shù)培訓。 5、全部產(chǎn)品都要求正品行貨,并提供原廠產(chǎn)品資質(zhì)證明,提供三年保修。 6、設備有供方和原廠共同質(zhì)保,由設備驗收合格后算起。 |
采購單位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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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地點: |
滿足 |
到貨時間: |
滿足 |
服務承諾: |
工作站、臺式機、筆記本、顯示器免費三年上門服務 |
供應商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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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自行錄入公司簡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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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總金額: |
336,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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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名第1的投標商廣州匯眾辦公設備有限公司未響應招標要求,提供原廠授權(quán)銷售證明。 2.排名第1的投標商廣州匯眾辦公設備有限公司報價清單未列出所投設備詳細配置。 3.排名第1的投標商廣州匯眾辦公設備有限公司未響應招標要求,所投液晶顯示器不符合要求的型號參數(shù),接口未能滿足要求。 4.排名第1的投標商廣州匯眾辦公設備有限公司未響應招標要求,所投筆記本電腦不符合要求的型號。為此選擇實質(zhì)性響應招標要求的投標中最低報價公司廣東創(chuàng)恒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為成交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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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成交供應商名稱和報價等信息不再顯示;請采購單位和成交供應商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簽訂書面采購合同,
時間最晚不得超過采購結(jié)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采購中心感謝各方的積極參與。如有問題,請聯(lián)系服務熱線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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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截止時間之后,平臺將自動按以下原則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符合采購需求,質(zhì)量和服務
相等,報價最低的排序在先;當出現(xiàn)相同報價時,信用等級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級也相同,先報價的排序在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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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選擇中標(成交)供應商時因遵循以下原則:采購人應按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確認排名第一的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采購人可按照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選擇排名在次的候選人為中標(成交)供應商,依此類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放棄中標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未實質(zhì)性響應采購人的競價要求的,采購人可拒絕該中標候選人的報價,但應對拒絕原因予以詳細說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紀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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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資格被拒絕的供應商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平臺中公告的聯(lián)系方式向采購人的紀檢監(jiān)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購管理部門反映,也可在平臺中向采購人提出質(zhì)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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