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131)號
東陽市廣福路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項目于2014年6月11日完成評標,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已推薦中標候選人,現(xiàn)根據(jù)《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對評標結(jié)果予以公示。
項目名稱 |
東陽市廣福路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項目 |
招標人 |
東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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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 |
浙江八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代理人員 |
徐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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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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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標中標候選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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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標候選人 |
投標報價(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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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 |
5270000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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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省機電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80000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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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術(shù)有限公司 |
5278000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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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標中標候選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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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標候選人 |
投標報價(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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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陽市順風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
3437177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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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衢州市交通設施有限責任公司 |
3457111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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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華市大路交通安全設施有限公司 |
3454012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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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標原因及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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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存在問題 |
廢標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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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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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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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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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期限為三天,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以上評標結(jié)果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間先向招標人提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請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時限內(nèi)向東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書面投訴(投訴聯(lián)系電話0579-86691835,投訴書及投訴證明材料清單樣式請在東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下載),凡超過投訴時限及投訴人未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和必要證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東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