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無紙化辦公系統(tǒng)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無紙化辦公系統(tǒng)項目
項目編號:XXCG-18-20495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18 年5 月21日
采購日期:2018年5月30日
成交供應商名稱:合肥和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成交供應商聯(lián)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馬鞍山路
成交金額:222000元
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Deskmedia/xm156-D15.6寸;無紙化會計軟件V4.0;無紙化后臺管理軟件V5.0
評審委員會名單:吳信民、馬征征、陳光輝
采購人名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地址:蕭縣龍城鎮(zhèn)
聯(lián)系人:陳光輝
聯(lián)系方式:0557-5022053
采購機構名稱:蕭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蕭縣龍城鎮(zhèn)檢察院東50米
項目負責人:劉明威聯(lián)系電話:0557-5123966
收費標準:0收費金額:0
公告期限:2018年5月21日 8:00時至 2018年 5月29日(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57-5123966。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項目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