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豐都縣人民法院龍河法庭辦公樓工程已由豐都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豐都計委發(fā)[2005]2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豐都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國有,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豐都縣人民法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豐都縣人民法院龍河法庭辦公樓工程
工程地址:豐都縣龍河鎮(zhèn)
工程規(guī)模:磚混二層,建筑面積約為790.54m2 (具體詳見施工圖),總投資約57萬元。
工程工期:5個月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按重慶市博創(chuàng)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所設計的施工圖及圖說范圍,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類工程1個以上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5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豐都縣商業(yè)二路323號(建委大樓315室)持下列資料并報名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1)法人代碼證(或IC卡)和本人身份證(二代)(驗原件);
(2)加蓋法人鮮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均驗原件,收復印件);
(3)擬任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收原件);
(4)擬任安全員的崗位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擬任施工員、質檢員和材料員的崗位證書(均驗原件,收復印件);
(5)投標保證金1萬元,(公對公賬戶轉賬,以銀行進帳單為準。開戶行:中行豐都支行平都分理處,收款單位:重慶華豐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賬號:843752001188091001)。
擬任項目經理在投標報名表上簽字加蓋執(zhí)業(yè)印章確認,并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參加投標活動全過程。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10月16日10時00分,地點為豐都縣商業(yè)二路323號(建委大樓319評標廳)。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重慶市建設項目及招標網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豐都縣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華豐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豐都縣龍河鎮(zhèn) 地 址:豐都縣建委大樓424室
郵 編:408200 郵 編:408200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何丹
電 話: 電 話:70703090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網 址: 網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行豐都支行平都分理處
帳 號: 帳 號:843752001188091001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