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06年12月16日已獲東興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批準立項(東發(fā)改規(guī)[2006]10號、東興市建設局批準建設,同時取得了東興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站的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取備案登記,項目業(yè)主(招標人)民政局,建設資金230萬元,項目出資比例為全額國家撥款。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招標代理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地點:東興市羅浮新區(qū),建設規(guī)模為:建筑面積1900m2,總投資額:230萬元。 2.2招標范圍:東興市救助管理站綜合樓設計圖紙范圍內所有工程施工招標全過程的招標代理業(yè)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具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暫定級或暫定級以上的資質。 4.報名投標條件 東興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備選庫名錄名單的招標代理機構。 5.招標代理費取費標準和招標代理合同使用范本 執(zhí)行東政辦發(fā)[2009]33號第三條規(guī)定,按國家現(xiàn)行有關收費標準下調1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和負責招標代理項目評標專家的評標工資。招標代理合同按照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發(fā)布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使用。 6.編制招標文件時限 2010年6月14日 7.投標報名 7.1投標報名時應攜帶的資料 7.1.1向招標人提出要求參加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取的申請書(附件1)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針對此項招標)的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核查原件)。 7.1.3廣西區(qū)內防城港市外企業(yè)必須提供防城港市建設規(guī)劃委員會核發(fā)的2010年度《外來企業(yè)資質登記備案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必須已經(jīng)東興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站審核)。 7.2報名時間:2010年6月9日上午8:30至10:00。 7.2.1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6月9日上午10:00時前。 7.3報名地點:東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8.投標申請書的遞交 8.1投標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2010年6月9日上午10:00。地點:東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東興市民族路市建設局辦公樓五樓)。 8.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書,招標人不予受理。 9.隨機抽取招標代理機構 9.1隨機抽取地點:東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東興市民族路市建設局辦公樓五樓)。 9.3參加隨機抽取人員: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證件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參加。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東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標投標網(wǎng)(http://ztb.gxi.gov.cn)上發(fā)布。 11.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東興市民政局 地 址:東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一樓 郵 編:538100 聯(lián) 系 人:李 有 電 話: 07707694823 2010年6月7日 附件1: 參加東興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標代理 投標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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