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六安市半島港灣酒店 |
受理時間: | 2010-07-28 |
時限: | 1 天 |
批文號: | 發(fā)改審批備〔2010〕71號 |
辦結時間: | 2010-07-28 |
審批狀態(tài): | 已辦結 |
附件: | 六安市半島港灣酒店項目是六安市紀檢委以招商形式引進的投資項目,該公司與安徽省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洽談并達成協(xié)議,在六安市佛子嶺路龍湖山莊B19號樓以租賃方式為酒店的經(jīng)營場所,租賃期為十年。 酒店租賃面積為2476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150萬元,主要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和銀行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