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增發(fā)改投[2010]54號文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現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辦事處對廣州增城市荔城街新橋小學(一期)教學樓、市政、護坡及運動場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廣州增城市荔城街新橋小學(一期)教學樓、市政、護坡及運動場工程【施工】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辦事處
聯(lián)系人:劉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2735485
招標代理機構: 中水珠江規(guī)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由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7117946
招標監(jiān)督機構: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32821156
三、建設地點:荔城街陳橋頭村和龍角村交界處的羊耳冚
四、項目概況:本合同工程招標范圍如下:教學樓1、2幢、校內山體護坡及擋土墻、道路及鋪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圍墻及校門工程、市政(給排水)工程、運動場及體育設施。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招標控制價:
1、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2、本工程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招標控制價:本合同工程招標范圍如下:教學樓1、2幢、校內山體護坡及擋土墻、道路及鋪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圍墻及校門工程、市政(給排水)工程、運動場及體育設施。招標控制價為: 1652.16192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發(fā)布招標公告時間:
從2011年2月1日 0 時0 分至2011年2月24 日16時30分。
注:發(fā)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八、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當天):2011年2月24日,15時00分至16時30分。
2. 開標時間:2011年2月25日 10時00 分。
3.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截標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定的開標時間為準。
九、辦理投標登記手續(xù)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當天的截止時間前,到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鄉(xiāng)路81號)九樓 2室辦理投標登記手續(xù)。
1.投標人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文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2)《廣州建設工程投標信息表》。
投標擔保及投標報名費:
(1)投標保證金拾萬元,投標人須以轉賬方式單次繳納或年度保證金的方式繳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繳納的年度保證金不通用),投標保證金須在開標前完成繳納。
注:增城市建設工程年度保證金標準:
(一)特級、一級企業(yè):80萬元;
(二)二級企業(yè):60萬元;
(三)三級企業(yè)、資質不劃分級別企業(yè):40萬元;
(2)投標報名費為100元/標段,報名費須在投標截止前完成繳納。
3.項目負責人的使用狀態(tài)按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記錄的信息為準, 如出現擬報項目負責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標信息無法錄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務系統(tǒng)的,其投標文件由招標人作廢標處理。
十、資格審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本項目為非電子資格審查,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紙質資格審查文件。
十一、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
3、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或具備符合穗建筑[2008]309號文規(guī)定的小型項目負責人資質,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yè)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工程規(guī)模標準(試行)》。
4、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
注:(1)上述投標人合格條件的信息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企業(yè)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評標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開標當天中午十二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投標人應及時維護附件二的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2)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在投標人信息錄入時,將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單位的企業(yè)資質進行自動初步篩查,凡企業(yè)資質信息不滿足招標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將不能錄入。
未在招標公告第十一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二.招標公告網上發(fā)布時,同時發(fā)布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招標控制價。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標人需發(fā)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招標答疑中明確說明。
十三.資格審查結果及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jiān)督。
十四、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工程根據《關于規(guī)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九、本項目為非電子評標,投標文件接受紙質文件,投標人同時提交具備法律效力的電子投標文件。為此,投標人應當具備使用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GDCA))發(fā)放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對電子投標文件進行電子簽名的能力。投標人可以到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設立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代辦點辦理電子簽名認證證書。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須使用 V1.1.3.2 版本的投標文件管理軟件。
二十、招標圖紙的獲取可登錄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入會員專區(q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