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法庭建設項目樁基工程施工
競爭性談判公告
河南省機電設備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受延津縣人民法院的委托,在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監(jiān)督管理下,對延津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法庭建設項目樁基工程施工進行競爭性談判招標選取施工單位,現(xiàn)歡迎有資格的投標人參加。
一、項目編號:延交財談判采購[2012]017號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1、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設計建筑總面積約100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約2172萬元,建設地點位于延津縣平安大道北側。
2、招標范圍:延津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法庭建設項目樁基工程施工(含樁基檢測)。
3、工期要求: 20日歷天。
4﹑質量要求:合格,A類樁≥95%,B類樁≤5%,不出現(xiàn)C、D類樁。
5、資金來源: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資金。
三、投標人應具備的條件及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
7、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企業(yè);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和安全考核證書。
四、投標報名須知:
請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法人代表授權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證書和安全考核證書。上述資料帶原件審驗,留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另:開標時投標人須出具企業(yè)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五、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可到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報名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報名時間為 2012年4月1日至 2012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六、談判文件售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4月12日上午9 時30分整。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開標地點: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
七、監(jiān)督單位及電話:
延津縣監(jiān)察局:0373-7696111 延津縣檢察院:0373-7717226
延津縣審計局:0373-7622047 延津縣發(fā)改委:0373-7697098
延津縣財政局:0373-7627806
八、招標人:延津縣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延津縣建設路
聯(lián)系人:郭 杰 聯(lián)系電話:13598634788
代理機構:河南省機電設備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緯二路4號
聯(lián)系人:李林松、蔡毅 聯(lián)系電話:0371-65928010、136736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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