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東路東延工程 (項目名稱) 江平東路東延涉鐵應急工程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標段名稱)施工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江平東路東延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揚州市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揚行審投資發(fā)〔2021〕5號關于江平東路東延涉鐵應急工程初步設計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揚州市市政建設處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江平東路東延涉鐵應急工程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位于生態(tài)科技新城
2.1.2建設規(guī)模: 該項目道路總長約2.6km(樁號k1+946~k4+486),主要以地面快速路為主。主線按城市快速路標準建設,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80km/h,一般路段標準寬度26.0m,下穿鳳凰島路段寬度27.12m;輔道按城市主干路標準設計,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50km/h,路面全寬41.0m(不含預留鐵路橋墩寬度),上下匝道設計速度40km/h。本項目全線新建橋梁4座(總長878.5m),其中跨太平河橋梁3座(主線橋1座+輔道橋2座)、跨鳳凰路主線橋1座,箱涵及框構3處(分別為下穿鳳凰島路節(jié)點和快速路上跨泰李路、太平河支路節(jié)點)。同步實施雨污水及綜合管線、交安設施、監(jiān)控、道路照明、綠化、環(huán)保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 70838.59萬元
2.1.4工期要求: 600日歷天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1年6月30日, 竣工日期: 2023年2月20日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 江平東路東延涉鐵應急工程(樁號k1+946 ~ k4+486)EPC工程總承包,在招標人提供的初勘、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文件等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完成本項目的詳勘、施工圖設計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養(yǎng)護等工作,并配合業(yè)主辦理報建、報批、工程結(決)算審計等工作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 詳見報名其他條件 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3、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具備【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或者【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或者【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或者【一級注冊建造師(鐵路工程專業(yè)),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或者【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者【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工程專業(yè))】資格或者工程建設類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資格,口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具備經 揚州市建管處 發(fā)放的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或企業(yè)資格、資質核驗書或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yè)信息登記表;
3.3.2 不屬于《揚州市 2020年 年度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及從業(yè)人員信用評價成果》中黃牌、紅牌企業(yè)與個人并處于限制招投標活動期限內;
3.3.3 投標人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近6個月養(yǎng)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 2020年11月至2021年04月 在職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shù)厣绫9芾聿块T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
3.3.4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5 已完成揚州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登記工作;
3.3.6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企業(yè) √擬派項目負責人 自 2017年05月01日 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56000萬元及以上的涉鐵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投標人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56000萬元及以上的涉鐵工程的設計業(yè)績或施工業(yè)績或者總承包業(yè)績。如為設計業(yè)績,56000萬元及以上是指設計合同中明確的工程建安投資而非設計合同金額。 ,業(yè)績應同時提供以下資料:1、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yè)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shù)據(jù)不一致的,以數(shù)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yè)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自 2019年05月01日 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 2020年05月01日 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 2021年02月01日 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接受 ) 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 ;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揚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交易系統(tǒng) ;
4.3招標文件售價 255元 元/標段,售后不退。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1年06月24日10時00分 。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揚州工程建設信息網(http://www.yzcetc.com)、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發(fā)布。
招 標 人: 揚州市市政建設處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蘇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揚州市邗江區(qū)史可法路37號 地 址: 揚州市翠崗路48號
郵 編: 郵 編: 225000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 系 人: 張瑜、繆曉慶
電 話: 電 話: 0514-87986776
傳 真: 傳 真: 0514-87986776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43075122@qq.com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