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長湖大道改擴建(關沮大道至清河路)項目(項目名稱)已由荊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荊發(fā)改審批【2021】23號(項目代碼:2102-421000-04-01-733967)(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業(yè)主為荊州市城發(fā)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荊州市城發(fā)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荊州市誠鑫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標段/包名稱)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荊州市沙市區(qū)關沮片區(qū)。
建設規(guī)模:長湖大道改擴建(關沮大道至清河路)項目選址于沙市區(qū)關沮片區(qū)。路線總體呈南北走向,南起關沮大道,北至清河路,全長1489.281km。起止樁號K0+000-K1+489.281。城市主干路,紅線寬 70米,設計車速60公里/小時,雙向 10 車道(其中:主路雙向 6 車道,輔道雙向 4 車道)。主要建設內容為路基、路面、橋涵、排水、電力、道路綠化、照明、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屬設施建設工程。
其他:項目總投資:35445.23萬元。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EPC),根據(jù)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資料、初步設計圖紙完成長湖大道改擴建(關沮大道至清河路)項目建設范圍約1.489公里的道路工程、橋梁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電力管道工程、配套綠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全部工作。具體內容為按招標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相關前期及報審報批工作等;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安裝及調試等工作;工程施工、驗收、移交、備案和保修服務及相關報審報批工作等。
標段劃分:/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以現(xiàn)場監(jiān)理工程師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
合同估算價:14249.60萬元
2.3其他:招標人承諾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且未動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投標人具備施工資質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和設計資質不低于市政行業(yè)(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級資質、不低于市政行業(yè)(橋梁工程)乙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能力。(2)2016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過單項合同額不低于14000萬元的市政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業(yè)績(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以上資料應載明相關內容,如未載明相關內容則視為無效業(yè)績,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則業(yè)績?yōu)槌蓡T之一提供即可)。(3)財務要求:提供 2017 年、2018年、2019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且要求無虧損。(4)人員要求:① 項目經理(如是聯(lián)合體由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承擔):1 名,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者具備市政公用工程類別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且未同時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包括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工程總承包施工項目負責人。② 施工負責人:1 名,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③設計負責人:1 名,具有道路專業(yè)高級工程師。④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專業(yè)高級工程師。⑤設計團隊的專業(yè)負責人配置應完整,應包含道路、給排水、園林綠化、橋梁專業(yè)且均具有中級職稱。 ⑥施工承包管理團隊人員配置應完整,至少應含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及造價人員。其中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須具備相應崗位證書,安全員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且按規(guī)定及專業(yè)配備專職,造價人員須具備注冊造價工程師證。 注:所有項目管理專業(yè)人員均需為本單位職工,不得相互兼職(本項目項目經理滿足響應條件可以兼任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其他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均應當在投標人處注冊執(zhí)業(yè)或崗位登記,且社會保險繳費單位應是投標人。提供人員證書、證明材料及 2021年度近3個月投標人為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構成聯(lián)合體的成員數(shù)量不超過兩家,不同專業(yè)的成員組成的聯(lián)合體,其成員應當具備各自所承擔工作內容的相應能力和資質條件。 (2)應提供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宜; (3)聯(lián)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xié)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4)聯(lián)合體中標后,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 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投標。
3.4其它要求:3.4.1相關承諾書: (1)保證在施工管理過程中,不違法分包、不轉包,一經發(fā)現(xiàn)則招標人可單方終止合同(要求投標人提供相關承諾書); (2)保證在施工管理過程中,中標人嚴格貫徹落實《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fā)〔2016〕1 號文),不因拖欠民工工資而產生糾紛(要求投標人提供相關承諾書);(3)投標人提供不更換項目管理班子成員的承諾書,項目經理僅擔任本工程項目經理的承諾書,保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約定的工期完成該項目的承諾書(要求投標人提供相關承諾書)。3.4.2投標人的資質資格根據(jù)省住建廳(鄂建文【2015】83 號)規(guī)定,投標人的企業(yè)資質人員資格相關信息一律以一體化平臺數(shù)據(jù)為準(提供網頁打印件加蓋公章);因在工程建設活動中違法違規(guī)受到相關監(jiān)管部門不良記錄或暫停執(zhí)業(yè),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間的企業(yè)和人員不得參與投標。 3.4.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共同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外),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指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荊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1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lián)合體投標的,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guī)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06月21日 10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 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fā)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6.投標相關事宜 /。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www.jzggzy.com)(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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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城發(fā)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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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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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誠鑫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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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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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區(qū)北京西路4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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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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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北京西路4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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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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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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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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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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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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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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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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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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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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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65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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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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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46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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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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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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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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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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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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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