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民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前期咨詢服務項目(工程名稱)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5799001001 宿遷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宿遷市市民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前期咨詢服務項目已經宿發(fā)改投資發(fā)[2021]12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宿遷市市民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前期咨詢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宿遷市湖濱新區(qū)。 1.2 工程規(guī)模: 本項目為宿遷市市民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前期咨詢服務項目,涉及總用地面積為12219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為1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6000平方米。室外市政面積約122198平方米。主要為市民活動中心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樓宇亮化、景觀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消防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工程、幕墻工程、舞臺、廚房、弱電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標識工程、標識標牌、立項范圍內所有需設計內容。配套專項工程如海綿城市設計及咨詢、綠色二星專項設計、三板拆分圖專項設計等。及其他專項咨詢如地質勘查、綠色二星咨詢(預評價)、環(huán)境評審、交通評價等。工程總投資約12.355億元,設計及咨詢費約2900萬元。 1.3 設計周期:中標結果公告發(fā)出之日起20 日內提交經審查合格的方案設計成果;方案設計成果經審查合格后40日內提交經審查合格的初步設計成果及概算;初步設計成果及概算經審查合 格后 60 日內提交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成果,20日內提供經審查合格的樁基施工圖設計成果。 1.4 質量要求: 設計文件的編制應符合國家、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標準、定額、辦法等的要求;設計文件的深度必須滿足設計任務書以及相應設計階段的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其他咨詢服務滿足國家規(guī)范及行業(yè)標準,并滿足發(fā)包人要求和通過審查。 1.5 設計服務費的支付時間、方式: 建筑方案設計成果經宿遷市自然資源與規(guī)劃局審查合格后付合同價的 20%;建筑土建施工圖設計成果經審查合格,且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后付至合同價的 50%;所有配套方案設計成果全部經審查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70%;所有配套施工圖設計成果全部經審查合格付至合同價的80%;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全部價款的95%,余款待相關合同履約完成且創(chuàng)建達標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1.6.1本項目包含建筑設計、建筑配套專業(yè)設計、建筑配套專項設計、其他專項咨詢及設計。 宿遷市市民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前期咨詢服務項目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地質勘察、施工圖設計。各階段的圖紙報審配合、施工現場配合服務、施工期間派駐現場設計代表、設計修改、變更、相關專題報告以及后續(xù)相關配合服務。 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結構、幕墻、景觀、給排水、雨污水、強電、弱電、智能化、暖通空調、 消防、監(jiān)控、照明、亮化、電氣、廣播系統(tǒng)、會議系統(tǒng)、廚房、樓宇亮化、網絡、通信、燃氣、防雷、 道路、室內外綜合管網、交通標志標線、標識標牌、人防地下室、綠色建筑、海綿城市、三板、室內外裝飾裝修、臨時建筑、氣體滅火、設備設施等設計區(qū)域范圍內所有立項及施工項目涉及的設計內容。 包含配套專項工程如海綿城市設計及咨詢、綠色二星專項設計、三板拆分圖專項設計。及其他專項咨詢及設計如地質勘查、綠色二星咨詢(預評價)、環(huán)境評審、交通評價等。 其他專項設計,如:可研編制、基坑支護專項設計、三板加工深化圖、電力規(guī)劃及配電房內部工藝深化設計、BIM咨詢及建模等需要由施工總包完成的深化工作,中標單位需要提供配合服務。 具體要求見設計任務書及規(guī)劃設計建議書。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4.申請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4.1.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4.1.2具有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資質。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3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3.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1)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不得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不得同時在其他企業(yè)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4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連續(xù)6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繳納證明以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的官方網址查詢信息截圖為準,或者以本單位當地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繳納證明應能夠明確顯示人員姓名、繳納時間。 4.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項的規(guī)定。 4.6投標人(聯合體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6.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6.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6.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6.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6.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6.7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6.8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7其他條件: 4.7.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7.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的企業(yè); 4.7.3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4.8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9月26日09:00至2021年09月30日18:0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使用網上銀行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230元(含網上招投標平臺和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費人民幣130元),售后不退。咨詢方式:軟件公司,咨詢電話: 0527-84396020,客服熱線:4009980000。 5.2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11月02日 09:30; 6.2 開標地點: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投標人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即自動簽到,未在系統(tǒng)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情形 7.1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7.2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7.3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投標的其他情形。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8.1 異議投訴相關事項 8.1.1 異議事項聯系方式: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 10 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8.1.2 投訴事項聯系方式: 8.1.2.1 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之日起 10 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 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投訴電話:0527-84396031, 聯系人:陳剛。 8.1.2.2 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 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 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辦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9.聯系方式
2021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