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和燕路過江通道工程(南段) 交通安全設施施工項目JA1標段 招標公告
E3200000050002887247883
1.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yè)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應具有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
自2017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過城市道路(設計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時)或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項目,且工作內容須含護欄、標志、標線(可以為不同的項目合并含護欄、標志、標線)。
3.3 企業(yè)信譽要求:
a、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B級及以上級別; b、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蘇”網站公布的“江蘇省交通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 c、投標人應提供第三方信用報告,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業(yè)與產業(yè)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tǒng)中備案; d、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e、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4 企業(yè)財務要求:
按照《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yè)財務能力評價指標》對投標人的財務評價指標進行匯總、計算,投標人的財務能力綜合評價值不低于60分;
3.5 人員資格要求:
a、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為公路工程專業(yè)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其他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自2017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時間為準),在城市道路(設計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時)或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項目中擔任過一任正職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b、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其他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自2017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時間為準),在城市道路(設計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時)或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項目中擔任過一任正職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c、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應不少于1名,并均應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其他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6 其他要求: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資格審查
資格后審
5.評標辦法
雙信封形式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 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不組織
7.3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招標人(“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7.4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公開開標,開標地點:南京智能開標大廳(網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領取招標文件后請及時添加招標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標文件編制期間的溝通、交流,招標代理工作QQ號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請指定一個本次項目的經辦人并通過QQ與招標代理主動聲明。 9.2本項目為南京交通全流程電子招標試點項目,擬預約的投標人請在預約前自行前往國信CA相關網點換發(fā)國信CA證書,具體操作流程見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標人已換發(fā)國信CA證書的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攜帶國信CA證書至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蘇省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南京市)登錄權限。(投標預約,制作投標文件,開標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國信CA證書)。 9.3未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建立信用檔案,可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jiān)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9.4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guī)定,投標人企業(yè)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5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9.5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投標人如需工程現場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標人將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不召開投標預備會,對招標文件有疑問可通過工作QQ及時與招標代理進行溝通,如有質疑宜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標代理將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之日15天前統(tǒng)一通過“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發(fā)出招標文件澄清。
10.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