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ZB[2009]67號 原招標公告中: 四、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所有投標產品提供針對本項目的廠家授權原件或取得的制造商授權的銷售(代理)經營權證書; 現改為: (三)提供投影機、中控、展臺的廠家授權原件或取得投影機、中控、展臺的制造商授權的銷售(代理)經營權證書; 江蘇志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