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教育局的“考務管理指揮中心及考點監(jiān)控系統(tǒng)”項目,因對供應商的資質的要求過高,造成標書無人購買的情況。為使采購工作正常運行,確保2011年高考順利使用,根據(jù)省招考院的建議和兄弟市的做法,特作出如下變更: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變更為:
1、《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含相關內容的企業(yè)法人,投標法人在國內注冊資金100萬元(含)以上;
2、流媒體服務器產品須提供生產廠家的授權證明;如果所投產品為進口產品,需提供國內總代理的授權證明。
二、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1年4月29日、5月3日工作時間。
三、談判會議舉行時間、地點:2011年5月5日9:30。
其它事項仍按原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菏澤市政府集中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