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南昌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下達的南財采[2012]120號計劃函要求,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江西南昌小藍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的委托,對其所需貨物和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 采購項目編號:NCXZFCG2012-120ZB
二、 采購項目名稱:江西南昌小藍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電子警察、信號燈及標志牌等交通設施項目
三、 采購項目預算總金額:
A包:電子警察、信號燈(233.21萬)
貨物名稱 |
交通信號燈、高清電子警察 |
地點及數(shù)量 |
5個路口交通信號燈、高清電子警察(地點):
金沙三路與富山一路、金沙三路與富山三路、鑫維大道與富山三路、金沙一路與富山五路、金沙大道與富山五路
5個路口交通信號燈、高清電子警察(數(shù)量):
信號燈:單屏顯示箭頭信號燈12套、同屏顯示箭頭信號燈12套、滿屏信號燈12套、一體式人行信號燈40套、倒時計顯示器20套、框架式信號燈桿20套、信號機一體機5套;
高清電子警察:500萬嵌入式高清抓拍機20套、電警八角懸臂桿20套、工控機5套;
(具體詳見采購清單) |
B包:標志、標線(35.8萬)
貨物名稱 |
標志、標線 |
地點及數(shù)量 |
5個路口交通標線、標志(地點):
金沙三路與富山一路、金沙三路與富山三路、鑫維大道與富山三路、金沙一路與富山五路、金沙大道與富山五路
5個路口交通標線、標志(數(shù)量):
標志牌:17套;
標線:2200平方
護欄:16塊
(具體詳見采購清單) |
四、 供應商資質要求:
A包投標人要求:
1、凡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必須具有省級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備案證書二級以上(含二級)。
3、投標人必須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企業(yè)資質證書(三級及以上)。
4、投標單位有經營實力,有足夠的技術力量,能獨立完成系統(tǒng)安裝、調試和維護等工作,不得分包、轉包,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
5、在南昌市必須要有售后服務點(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條款。
B包投標人要求:
1、凡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單位有經營實力,有足夠的技術力量,能獨立完成工作,不得分包、轉包,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
3、在南昌市必須要有售后服務點(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條款。
五、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詳見招標文件)
六、供應商可在2013年1月7 日至2013年1月25日16時止(工作時間)到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部購買招標文件。
1、投標人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投標公司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
3、報名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5、報名人須攜帶U盤復制文件;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1月29日上午10:00時
八、投標文件送達地點: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爭性談判室
九、開標時間:2013年1月29日上午10:00時
十、開標地點: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爭性談判室
十一、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郵編: 330200 電子郵件:ncxzfcg@126.com
聯(lián)系人:李先生 電話及傳真:0791-85988252
地址:小藍經濟開發(fā)區(qū)富山大道1128號(小藍經濟開發(fā)區(qū)服務中心三樓)
開戶單位名稱: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名稱:交行南昌小藍開發(fā)區(qū)支行
賬 號:361650000018010031207
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