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深聯(lián)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清遠市新北江小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本項目招標文件已通過有關論證,現(xiàn)予以公告,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0658-1301SZTCG188
二、項目名稱:清遠市新北江小學校園網(wǎng)絡系統(tǒng)設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
3.1、本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貳佰叁拾貳萬陸仟壹佰壹拾陸元捌角整(¥2,326,116.80元)。
四、采購信息
4.1、內容
清遠市新北江小學新校區(qū)(暫名)和銀泉小學(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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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數(shù)量 |
1 |
校園網(wǎng)絡系統(tǒng) |
各1項 |
2 |
校園廣播系統(tǒng) |
各1項 |
3 |
校園監(jiān)控系統(tǒng) |
各1項 |
4 |
風雨操場音響系統(tǒng) |
各1項 |
5 |
校園安防系統(tǒng) |
各1項 |
6 |
科技樓辦公室電話語音系統(tǒng) |
各1項 |
4.2、完工期: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歷日內完成交貨、安裝和調試,并經(jīng)驗收合格后交付采購人使用。
4.3、付款方式:
4.3.1、按采購人需求量分批供貨,貨到驗收合格后支付當次款項。
4.3.2、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質保金,在驗收合格一年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4.3.3、款項發(fā)票按采購人要求開具。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款的規(guī)定:
5.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5.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2、具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頒發(fā)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三級或以上資質;或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資質。
5.3、具有由廣東省公安廳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三級或以上資質,廣東省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資質同級的備案證明。
5.4、若非所投交換機和服務器的制造商,需具有所投交換機和服務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權書原件和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
5.5、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證明表(證明表內容須包含人員姓名、單位參保險種等內容)原件,或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原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wǎng)站打印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內容須包含社會保險登記證號、有效期內的查驗授權碼、核查網(wǎng)址和專用章等)?!咀ⅲ荷绫WC明的開具時間為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且參保時間須為2013年4月份或之后】
5.6、提供供應商注冊地或項目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原件。【證明期限自2013年7月9日起前三年內;若供應商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則證明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7月9日】
5.7、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按規(guī)定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xù)并購買了招標文件。
5.8、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
六、公示期
6.1、本項目公示五個工作日(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
6.2、公示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www.gdgpo.gov.cn)及清遠市政府采購網(wǎng)(www.qycg.gov.cn)。
七、報名登記及領取招標文件信息
7.1、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業(yè)務部報名登記及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7.2、報名方式為現(xiàn)場報名,投標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對無誤后辦理報名登記:
7.2.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7.2.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7.2.3、稅務登記證;
7.2.4、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頒發(fā)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7.2.5、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三級或以上資格,廣東省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資格同級的備案證明;
7.2.6、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供應商為非法人企業(yè)的,須提供負責人的證明資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報名人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的,無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八、接收投標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3年7月29日15時正。(注: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0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8.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開標室。
九、開標信息
9.1、開標時間:2013年7月29日15時正。
9.2、開標地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開標室。
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10.1、聯(lián)系人:李幸男。
10.2、電話:0763-3382025。
10.3、傳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遠市新城二號區(qū)連江路13號商業(yè)大廈8樓。
十一、采購人信息
11.1、聯(lián)系人:何先生。
11.2、電話:0763-3870620。
11.3、地址:清遠市新城區(qū)三號區(qū)清遠市新北江小學。
十二、投標保證金信息
12.1、投標人須于2013年7月22日18時之前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交納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須由投標人單位帳戶匯入,且以到達指定帳戶的時間為準)。
12.2、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如下:
12.2.1、戶名:清遠市深聯(lián)招標有限公司
12.2.2、開戶銀行:清遠市工商銀行連江支行
12.2.3、帳號:2018020229200206544
注:1、技術、商務需求均詳見招標文件中相關的內容。
2、本項目所涉及的“天”指“日歷日”,“時間”指“北京時間”。
3、如所投產(chǎn)品在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產(chǎn)品,則不接受進口產(chǎn)品參加投標。
4、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
清遠市深聯(lián)招標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