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贛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批復號:(2013)部門462號]批復,贛州市九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贛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的委托,對章江大橋等七座大橋橋梁保護系統(tǒng)、監(jiān)控中心建設及機房設備升級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jīng)采購人確認,現(xiàn)對2013年12月23日發(fā)布的招標文件就有關事項變更如下:
一、變更事項1: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四)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14日(工作日內(nèi))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在贛州市九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人民幣/套,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2014年1月15日14:00(北京時間),開標地點: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屆時請投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經(jīng)正式授權的代表出席開標會。逾期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現(xiàn)變更為:
(四)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2日(工作日內(nèi))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在贛州市九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人民幣/套,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2014年1月23日14:00(北京時間),開標地點: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屆時請投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經(jīng)正式授權的代表出席開標會。逾期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二、變更事項2: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投標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4、所投產(chǎn)品稱重設備應具有省級主管部門(含省級)以上頒發(fā)的制造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現(xiàn)變更為:
4、所投產(chǎn)品稱重設備應具有省級主管部門(含省級)以上頒發(fā)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制造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此變更公告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
贛州市九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