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政府辦公廳監(jiān)控系統(tǒng)采購項目補遺文件
本文件為2013-12-5407-Z02《長春市政府辦公廳監(jiān)控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文件》的修改及澄清,投標供應商應以修改及澄清后的招標文件作為最終依據(jù)。
1、采購文件中采購人應具備的條件中取消“計算機系統(tǒng)集成資質(zhì)三級(含三級)以上”要求。
2、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時間變更為:2014 年 4 月 8 日 上午9:00 時至上午09:30 時; 開標時間變更為:2014 年 4 月 8 日 上午09:30 時。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