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法庫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項目審判庭、立案大廳精裝修工程施工 (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法庫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沈發(fā)改審字【2011】38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yè)主)為 法庫縣人民法院 ,工程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和市級投資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 施工 (具體招標內(nèi)容)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法庫縣東湖新城 。
2.2工程規(guī)模:
裝修工程:裝修面積: 層數(shù): 其他: 。
2.3合同估算價為 850 萬元。
2.4招標范圍:法庫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項目審判庭、立案大廳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5 月 25 日開工至 2015 年 8 月 2 日竣工,計劃工期 70 天。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一級] 資質(zhì),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建造師)須具備 [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 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經(jīng)過IC卡刷卡認證通過的項目經(jīng)理(建造師)(未列入信息數(shù)據(jù)庫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施工招標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要求為:不要求提供設計資質(zhì)。
3.4 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 沈陽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上報名后須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到遼寧工程招標公司220房間確認登記: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資質(zhì)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建造師證書及建造師安全考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 (6)投標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經(jīng)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yǎng)老保險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網(wǎng)上報名確認單。 注: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報名手續(xù)齊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購買招標文件。
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至 2015 年 4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 在網(wǎng)上進行投標資格確認,網(wǎng)站名稱為: 沈陽市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網(wǎng)上投標資格確認及招標文件下載按提示進行。
4.2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金額與繳納
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額 6.00 萬元;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繳納方式進行繳納。
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均須在開標前完成。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的有關憑證。投標文件中未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有關憑證的,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投標資格確認后,請于 2015 年 4 月 19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按照相關程序, 通過網(wǎng)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或持本單位介紹信和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zhì)證書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建造師證書及建造師安全考核證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勞動合同或社會養(yǎng)老保險關系證明、網(wǎng)上報名確認單 相關證件在 遼寧工程招標公司220房間(沈陽市和平區(qū)南九馬路47號) (詳細地址)購買招標文件。
5.2 本招標文件購買方式采取網(wǎng)上下載或現(xiàn)場購買,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600 元(人民幣), 其中:招標代理收費為500元/本,軟件公司收費 100元/本,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電子文檔圖紙除外。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5 年 5 月 12 日 9 時 30 分, 將投標文件遞交到 法庫縣綜合服務中心大樓北樓(E區(qū))7樓開標大廳 (名稱及地址)。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傳輸?shù)较嚓P網(wǎng)站欄目的投標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
發(fā)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同時在 遼寧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注: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法庫縣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機構(gòu):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 |
地址:法庫縣東湖新城 |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南九馬路47號 | |
郵編: | 郵 編:110005 | |
聯(lián) 系 人:尹萬豐 | 聯(lián) 系 人:徐雨桐 | |
電 話:024-66900258 | 電 話:024-23372321、23382836 | |
傳 真: | 傳 真: |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
網(wǎng)址: | 網(wǎng)址: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農(nóng)行沈陽和平大街支行 | |
賬號: |
賬號:0613560104000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