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黃梅戲大劇院舞臺技術設備采購(A包)
變更公告
依據湖北省黃岡市財政局下達的黃財采計 [2015]763號計劃函要求,湖北保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黃岡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委托,對其所需的舞臺技術設備(A包)和相關服務組織國內公開招標采購,于2015 年6月29日發(fā)布了招標公告。應招標人要求,現(xiàn)對原招標公告中的第五條投標人資格要求變更如下: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必須具有本項目經營范圍)、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齊備、合格有效;
7、近三年(2012年5月-2015年5月)內實施完畢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yè)績。
湖北保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