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際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道路監(jiān)控設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F(xiàn)發(fā)布更正公告。
一、采購人
1.名稱: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地址:江蘇省徐州市蘇堤北路1號
3.聯(lián)系方式:0516―83642769
4.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李浩明 電話:0516―83642769
二、采購代理機構
1.名稱:徐州市中際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區(qū)泰山路積翠新村5號 郵編:221009
3.聯(lián)系方式:0516―83869537
4.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齊楠 電話:0516―83869537
三、標書編號:徐采招G(2015)A044
四、原公開招標公告主要信息:
1. 采購項目名稱:道路監(jiān)控設備。
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8日
五、更正事項、內容
1.原招標文件中標段二評分細則“技術方案(17分)主要設備技術參數(shù)(17分):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第七章項目要求》“標段二 技術參數(shù)”得17分,每一項重要響應指標不滿足或負偏離減2分,每一項非重要響應指標不滿足或負偏離減1分。最高得17分,最低得0分。招標文件《第七章項目要求》“標段二 技術參數(shù)”中加“★”標志的為重要響應指標,其余為非重要響應指標。”
更正為“技術方案(22分)主要設備技術參數(shù)(22分):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第七章項目要求》“標段二 技術參數(shù)”得22分,每一項重要響應指標不滿足或負偏離減2分,每一項非重要響應指標不滿足或負偏離減1分。最高得17分,最低得0分。招標文件《第七章項目要求》“標段二 技術參數(shù)”中加“★”標志的為重要響應指標,其余為非重要響應指標。”
2. 原招標文件中標段二評分細則“項目實施方案(28分)依據(jù)投標文件中項目實施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專業(yè)性、先進性進行評判,優(yōu)得28-25分,良24-16分,一般15-6分,差5-0分。”
更正為“項目實施方案(23分)依據(jù)投標文件中項目實施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專業(yè)性、先進性進行評判,優(yōu)得23-20分,良19-15分,一般14-6分,差5-0分。”。
六、更正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七、其他事項不變。
徐州市中際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