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旗縣教育體育局2016年實驗學校教育裝備設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標文件第28頁,第三章評分辦法第四條綜合評分中“投標人的最終得分:每個標段推薦前1-3名中標候選人。”現變更為“投標人的最終得分:每個標段推薦前1-3名中標候選人。如果投標人同時中兩個標段或兩個以上標段,評標委員會只推薦中標金額最大的標段為中標候選人,其他標段中標候選人依次類推。”
2.原招標文件第164頁,三、第四標段投標人需要提供的樣品數量及要求中“雙人鋼木課桌”現變更為“單人塑鋼課桌”。
特此澄清。
社旗縣教育體育局
中技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