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321283190201010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泰社區(qū)商業(yè)廣場建設項目 已由 泰興市行政審批局 以 關于泰興市瑞泰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福泰社區(qū)商業(yè)廣場建設項目重新核準的批復(泰行審批[2020]3011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泰興市瑞泰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眾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福泰社區(qū)商業(yè)廣場建設項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泰興市濱江鎮(zhèn)福泰路東側、疏港東路南側 2.2 建設規(guī)模: 項目總用地面積約24255平方米,建設一幢8層的商業(yè)綜合用房??偨ㄖ娣e約為48464.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約為9661.1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約為38803.62平方米),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八層(1-4層商業(yè)用房,5-8層酒店)。 2.3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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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進場施工預付合同價的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須滿足商場商鋪開業(yè)的基本通信需求)后付至合同價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的對應日付至合同價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的對應日一次性付清經審計后余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機電工程一級] 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還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 通信工程 (2015 新標準 ) 三級 ]( 含 ) 以上 資質; (2)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yè)擔任法定代表人。 (5)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6)其他 ①? 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7)?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時間要求: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7 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牽頭單位必須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2 年 8 月 26 日 0 時 0 分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0 時 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5 日 16 時 0 分 6. 評標辦法 6.1 是否評定分離: 否 ; 6.2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泰興市瑞泰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 址: 泰興市濱江鎮(zhèn)福泰路1號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 吉鵬程 電 話: 13338873825 代理機構: 江蘇眾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興市星火路356號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 馬夢微 電 話: 15961038410 |